揚州市廣陵區汶河街道辦事處房地產轉讓(2018.7.26-2018.8.22)
發布單位:揚州產權綜合服務市場 發布日期:2018年7月26日
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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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市廣陵區汶河街道辦事處房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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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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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CQ20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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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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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市廣陵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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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方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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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市廣陵區汶河街道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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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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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起始日期: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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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終止日期: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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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預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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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預展期限:2018年7月26日-2018年8月22日(工作日)
2、預展地點:標的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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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房產
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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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房地產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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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市毓賢街H區24幢102室非住宅房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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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房地產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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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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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房地產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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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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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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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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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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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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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及存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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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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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評估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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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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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安信土地房地產評估規劃咨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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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報告書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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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估字(2018)第08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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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核準(備案)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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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市廣陵區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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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基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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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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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房地產評估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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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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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設備及存貨評估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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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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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標的
對應評估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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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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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事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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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述標的位于揚州市毓賢街H區24幢102室非住宅房地產。
2、上述標的已取得不動產權證,土地用途:商服用地,且房屋所有權人與委托方一致。
3、轉讓標的為房產,意向受讓方須在《揚州市廣陵區汶河街道辦事處房地產轉讓公告(2018.7.26 -2018.8.22)》規定的展示時間內,查閱轉讓標的所有相關資料到委托人處和標的所在地作了、的了解,一旦做出受讓決定,即表明意向受讓方接受委托人提出的一切條件和標的的所有瑕疵,其質量以實地察看的現狀為準,本市場向意向受讓方提供的標的情況說明僅供參考,不排除有我市場未知事項及瑕疵的存在,故我市場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意向受讓方應充分考慮瑕疵風險因素及其他綜合因素,審慎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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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要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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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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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參考價格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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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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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應具備的
具體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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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讓方符合揚州市購房政策條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或有效存續的法人,不存在法律法規上的障礙;;
2、資金來源合法且能合法用于收購;
3、承諾在簽訂《國有資產轉讓合同》后1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產權成交價款;
4、一旦受讓成功,不存在妨礙其他合法股東的任何障礙;
5、承諾提交的資料真實、合法、有效,否則將取消報名和受讓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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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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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轉讓方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授權委托書和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2、關于《揚州市毓賢街H區24幢102室非住宅房地產市場價值評估報告》;
3、揚州市廣陵區汶河街道辦事處關于處置房產的會議紀要及承諾書;
4、揚州市市屬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備案表;
5、轉讓房地產的不動產權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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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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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讓方是自然人的,須帶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填寫國有資產受讓登記表;
2、意向受讓方是法人單位的,須帶營業執照副本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意向受讓資產的內部決策文件、授權委托書、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填寫國有資產受讓登記表(以上材料的復印件及意向受讓報名表均需加蓋公章);
3、如意向受讓方不能到場,委托他人報名的,還須帶委托方簽署的載明委托權限的授權委托書及雙方的身份證原件;
4、意向受讓方應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關報名材料,于2018年7月26日至2018年8月 22日17時止(工作日)到揚州產權綜合服務市場(揚州市揚子江北路471號)提出受讓申請,并填寫《國有資產受讓登記表》,一式二份。
5、公告期滿,我市場將會同轉讓方根據報名結果,共同確定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經審核合格后的意向受讓方,應在收到揚州產權綜合服務市場通知的5個工作日內,向揚州產權綜合服務市場繳納保證金:人民幣伍萬元整(不計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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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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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轉讓方承諾:本次轉讓的資產權屬清晰,轉讓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轉讓資產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審批或備案程序;
2、意向受讓方在我市場繳納保證金的,即表示對標的狀況無異議;
3、意向受讓方做出申請受讓決定前,應自行前往國土、房產等部門了解相關政策,進行相應實地查勘和風險評估,審慎決策;一旦做出申請受讓決定,即視為已了解有關情況,自愿承擔相應的責任。
4、下列情況視同違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1)協議轉讓,受讓方不能按《企業國有產權受讓登記表》約定條款履約的;(2)經拍賣程序成為受讓方后,拒絕按《拍賣規則》簽署《拍賣成交確認書》或未按約定條款履約的;(3)拒絕支付交易服務費的;(4)未按約定辦理產權過戶的。
5、揚州產權綜合服務市場將視公開征集情況,若征集到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用拍賣方式確定受讓方,拍賣將委托揚州市恒升拍賣有限公司辦理(《拍賣公告》見2018年7月27日《現代快報》);若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的,由揚州產權綜合服務市場組織交易雙方按掛牌價協議轉讓。若轉讓成功,房地產過戶過程中的相關稅費由買受人和原產權人各自按規定繳納。
6、采取公開交易方式確定的受讓方,其繳納的保證金在扣除交易服務費【收費標準:①協議轉讓:買受人按成交金額的2‰繳納交易服務費(低不低于3000元,詳見江蘇省國有產權交易服務收費標準);②拍賣轉讓:按照成交金額(差額累進)收取傭金,具體如下:①200萬(含200萬)以下的,2.5%;②200萬-500萬(含500萬),2%;③500-1000萬(含1000萬),1.5%,④1000萬-5000萬(含5000萬),1%】后可轉為房地產轉讓價款 ,其他意向競買方繳納的保證金在受讓方確定后當日內退還(不計銀行同期利息)。
7、與確定的受讓方簽訂協議書:受讓方在接到接受受讓的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來揚州產權綜合服務市場簽訂《國有資產轉讓合同》,并在簽訂《國有資產轉讓合同》后1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產權成交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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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方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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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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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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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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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62386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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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交易市場
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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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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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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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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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82055260 15050717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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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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