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工藝坊經營管理有限公司房屋招租公告(2021.5.25-2021.6.7)
發布單位:揚州產權綜合服務市場 發布時間:2021年5月25日
招租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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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工藝坊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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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房屋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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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市鹽阜路沿河街50號,揚州工藝坊A區一號精品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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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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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房地處揚州市鹽阜路沿河街50號,揚州工藝坊A區一號精品館,共857㎡(套內面積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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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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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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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參考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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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205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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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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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6月7日17時止(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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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應備條件
及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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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人須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意向承租人身份應符合有關規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礙;
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符合法律和揚州市城市管理要求,以及揚州工藝坊商鋪租賃管理協議;
3、意向承租人報名時,須承諾承租房屋用以文化藝術類推廣場所,每年承辦市級以上交流活動不少于20場并將裝修方案以書面報告形式報給招租單位,招租單位書面同意方案后對符合意向承租報名條件的人出具證明,意向承租人憑其證明到揚州產權綜合服務市場有限責任公司辦理報名登記手續;
4、支付方式一年一付,先付后租,承租期間不得自行轉租或分租;
5、承租房屋裝修滿足安全、消防要求方可開業;
6、房屋裝修由承租人負責并承擔所有費用,承租時需交納裝修保證金10000元(裝修保證金是為招租人約束承租人裝修時服從管理之目的,裝修結束后由招租人不計利息返還),裝修垃圾由承租方自行清運;
7、本次房屋招租的終解釋權為揚州工藝坊經營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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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人報名時
應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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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意向承租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到場提交報名資料房屋現場確認;
2、意向承租人為法人的,須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授權委托人須提交授權委托書原件)現場提交報名資料、現場確認;
3、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人報名時應提交材料:
(1)法人報名應提交: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提交原件核對);
(2)法人委托報名的還應提交:授權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由法人單位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的授權委托書原件;
(3)自然人報名的應提交:身份證復印件(提交原件核對);
(4)填寫《房屋租賃報名表》、《承諾書》以及提交公告約定的其他報名材料(法人報名的須加蓋單位公章);
(5)招租單位開具的證明。
3、意向承租人提交的《承諾書》承諾履行公告中公開信息所載的全部承租要求。按收費標準向揚州產權綜合服務市場有限責任公司支付交易服務費(每宗交易按年租金(第一年)成交價1%支付,低不低于200元/宗;高不超過10000元/宗),并保證所提交材料真實、合法、有效、無虛假和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事項,并承擔由此帶來的法律責任;
4、意向承租人應提交意向承租人應備條件及承諾里所須的所有材料。
以上材料為復印件的,經辦人須查看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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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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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人報名時應交納保證金人民幣貳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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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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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市揚子江北路471號3號樓2樓(揚州財會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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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和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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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82055260 馮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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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1、房屋意向承租人被確定為承租人后放棄承租的,保證金將不予退還,同時承擔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2、房屋對新老承租人在房屋交接過程中產生的問題,招租單位負責協調處理到位,確保無租權糾紛;
3、房屋如發生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招租活動不能進行的,或招租活動有爭議且尚未解決的,或其他依法應當中止或終止的情形,揚州產權綜合服務市場有權中止或終止本次招租活動,并不承擔任何責任;
4、房屋意向承租人需在報名起止日期內完成報名程序及保證金繳納,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上述程序的,報名無效;
5、房屋保證金繳納應通過轉賬方式(不接受現場現金繳納及刷卡),未按照規定方式繳納保證金的,報名無效;
6、房屋法人單位報名的,應從法人單位基本戶轉賬,未按照要求繳納保證金的,報名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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