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市礦務局房屋招租公告(2021.6.8-2021.6.22)
發布單位:揚州產權綜合服務市場 發布日期:2021年6月8日
招租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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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市礦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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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房屋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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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市邗江區玉器街28號3號樓2樓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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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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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積約1023.49平方米,水電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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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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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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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參考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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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萬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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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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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6月22日17時止(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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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應備條件
及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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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單位。意向承租人身份應符合有關規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礙;
2、承租房屋用途限辦公、商業;
3、承租人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擅自將租賃財產轉租,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承租人負責;
4、承租人擅自將租賃財產從事非法活動,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承租人負責;
5、承租人須交付合同履約保證金20000元;
6、出租方以現有房屋狀況交付,意向承租人應充分了解該房屋現狀。租賃期間房屋的日常維護、安全管理、水電費和物管費由承租人負責;
7、房屋租金每半年結算一次,先付后用,由承租人提前10天交付給出租人;
8、無論何方承租,出租人同意該房屋在具備交付條件后才予以交付承租人使用,租賃起租日由出租方決定;
9、意向承租人一旦報名,即應視為同意和接受招租公告中的全部條件和要求。意向承租人一旦成為承租人后,應在出租人通知的期限內到出租人指定的地點,并按照出租人的要求及提供的房屋租賃合同文本的條款,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不得提出異議。如有違反,出租人取消承租人的承租資格,沒收其保證金并追究其違約責任;
10、本次招租活動的終解釋權歸揚州市礦務局所有(意向承租人在報名前事先與本單位聯系現場看房,再憑招租單位開具的證明到揚州產權綜合服務市場辦理報名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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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人報名時應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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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人為法人的,須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授權委托人須提交授權委托書原件)現場提交報名資料、現場確認;
2、意向承租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到場提交報名資料、現場確認;
3、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人報名時應提交材料:
(1)法人報名應提交: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提交原件核對);
(2)法人委托報名的還應提交:授權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由法人單位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的授權委托書原件;
(3)自然人報名的應提交:身份證復印件(提交原件核對);
(4)填寫《房屋租賃報名表》、《承諾書》以及提交公告約定的其他報名材料(法人報名的須加蓋單位公章);
(5)招租單位開具的證明。
4、意向承租人提交的《承諾書》承諾履行公告中公開信息所載的全部承租要求。按收費標準向揚州產權綜合服務市場有限責任公司支付交易服務費(每宗交易按年租金(第一年)成交價1%支付,低不低于200元/宗;高不超過10000元/宗),并保證所提交材料真實、合法、有效、無虛假和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事項,并承擔由此帶來的法律責任;
5、意向承租人應提交意向承租人應備條件及承諾里所須的所有材料。
以上材料為復印件的,經辦人須查看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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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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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人報名時應交納的保證金壹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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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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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市揚子江北路471號(揚州財會服務中心3號樓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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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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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82055260 馮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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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1、房屋意向承租人被確定為承租人后放棄承租的,保證金將不予退還,同時承擔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2、房屋對新老承租人在房屋交接過程中產生的問題,招租單位負責協調處理到位,確保無租權糾紛;
3、房屋如發生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招租活動不能進行的,或招租活動有爭議且尚未解決的,或其他依法應當中止或終止的情形,揚州產權綜合服務市場有權中止或終止本次招租活動,并不承擔任何責任;
4、房屋意向承租人需在報名起止日期內完成報名程序及保證金繳納,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上述程序的,報名無效;
5、房屋保證金繳納應通過轉賬方式(不接受現場現金繳納及刷卡),未按照規定方式繳納保證金的,報名無效;
6、房屋個人報名的,應從本人銀行賬戶轉賬;法人單位報名的,應從法人單位基本戶轉賬,未按照要求繳納保證金的,報名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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