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教育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房屋招租公告(2021.7.20-2021.8.2)
發布單位:揚州產權綜合服務市場 發布時間:2021年7月20日
招租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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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教育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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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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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子津科教園辦公服務樓一層2-3#號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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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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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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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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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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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參考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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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4萬/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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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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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8月2日17時止(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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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應備條件
及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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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人身份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礙,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為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
2、租金按半年結算,先付后租,由承租人在每承租半年度的前15天內交付給招租單位,除房租外承租戶還需繳納2個月的租金作為履約保證金,承租期間不得轉租或分租;
3、承租房屋使用用途必須符合法律和揚州市城市管理要求;
4、租賃合同期滿或終止前無條件搬離所租房屋;
5、承租人先到揚州教育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運營部咨詢、登記后,招租單位認為承租人符合招租條件的出具證明,承租人憑招租單位出具的證明到揚州產權綜合服務市場報名,意向承租人需提供相關資料;
6、本次房屋招租的最終解釋權歸揚州教育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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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人報名時應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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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人報名時應提交材料:
(1)法人報名應提交: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提交原件核對);
(2)法人委托報名的還應提交:授權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由法人單位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的授權委托書原件;
(3)自然人報名的應提交:身份證復印件(提交原件核對);
(4)提交承租人應備條件及承諾里所須的一切材料;
(5)填寫《房屋租賃報名表》、《承諾書》以及提交公告約定的其他報名材料(法人報名的須加蓋單位公章);
(6)意向承租人應提交招租單位出具的證明。
2、意向承租人提交的《承諾書》承諾履行公告中公開信息所載的全部承租要求。按收費標準向揚州產權綜合服務市場支付交易服務費(每宗交易按年租金(第一年)成交價1%支付,最低不低于200元/宗;最高不超過10000元/宗),并保證所提交材料真實、合法、有效、無虛假和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事項,并承擔由此帶來的法律責任;
3、意向承租人應提交意向承租人應備條件及承諾里所須的所有材料。
以上材料為復印件的,經辦人須查看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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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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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書面報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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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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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人報名時需繳納保證金為人民幣貳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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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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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市揚子江北路471號揚州市財政局(3號樓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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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和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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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82055260馮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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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1、意向承租人被確定為承租人后放棄承租的,保證金將不予退還,同時承擔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2、對新老承租人在房屋交接過程中產生的問題,招租單位負責協調處理到位,確保無租權糾紛。
3、如發生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招租活動不能進行的,或招租活動有爭議且尚未解決的,或其他依法應當中止或終止的情形,揚州產權綜合服務市場有權中止或終止本次招租活動,并不承擔任何責任。
4、意向承租人需在報名起止日期內完成報名程序及保證金繳納,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上述程序的,報名無效;
5、保證金繳納應通過轉賬方式(不接受現場現金繳納及刷卡),未按照規定方式繳納保證金的,報名無效;
6、個人報名的,應從本人銀行賬戶轉賬;法人單位報名的,應從法人單位基本戶轉賬,未按照要求繳納保證金的,報名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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